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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来自市场监管局的食品安全重要提示

时间:2020-02-11 16:53:38 来源: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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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减少外出就餐,不要参加集体聚餐活动。外出要佩戴口罩,就餐前要洗手。家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尽可能使用公筷、公匙、公勺,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

  二、消费者订购餐饮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封签,防止配送污染,自觉抵制“黑外卖”。尽量将外包装用医用酒精消毒后再开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确保配送容器每天清洁消毒,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送餐人员要确保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如有不适立即停工就医,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倡导 “无接触配送”,协商约定将餐食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送取餐,尽可能确保安全。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馆、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每天要测量体温、戴好口罩后上岗,每天及时更换口罩要认真做好晨检,记录建档,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餐饮制作加工者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制备食物前、生熟食之间加工、餐前便后等,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食堂尽量采取取餐方式,取餐人员应佩戴口罩,尽可能缩短在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减少人员密度。每次取餐结束后餐厅通风30分钟,并对桌椅、餐具以及地面等进行消毒。对餐厨垃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自2020年1月26日起,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圈养、馈赠或接受、采购、储存运输、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发现有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消费者要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健康饮食,远离“野味”,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自觉抵制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经营或储存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五、疫情防控解除后,食品经营单位要在恢复正常营业前,切实做好食品经营场所及加工用具清洗消毒、设备检验等,确保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