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
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
二、补贴时间段
2021年9月-2021年12月
三、组织协调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展灵活就业补贴各项工作及进度,确保资金补贴顺利发放。
四、具体办理实施
由各镇(街道)负责:
(一)表格发放
1.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附件1)。
2.张贴好样表,告知群众按规定填好表格相关内容。
注意:告知群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韶关市范围内本人中国农业银行账号及个人签名盖手印等(申请月数、金额不要填写)。
(二)资格审查、资料接收和初步审核
1.审核是否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内。
2.审核是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是指:女性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群。
3.审核2020年度是否申请了延期,如符合享受延期补贴条件的情况应予以受理,在《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上标记“延期”并填写好累计享受时间(月数)。
4.核验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农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5.核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验原件收复印件)后,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中累计享受时间及金额。建议:一人受理交另一人员交叉复核并签名或盖章。
6.核验《就业失业登记证》各项登记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享受条件,如退休临界点情况:某女性1971年9月出生的,只能享受1个月的补贴,1971年10月出生的,享受2个月,以此类推;同理,男性以此类推。
7.核验各项材料是否齐全。
(三)信息录入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及时建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好序号,并将电子信息导入(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受理。相关纸质材料及时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批。
注意:各镇(街道)应在《申请表》及《花名册》中签名加盖公章及填写意见。
五、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
1.由市人社局相关股室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系统分别负责审核及审批。创业就业指导股对镇(街道)录入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合格的信息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促股进行审批。
2.由市人社局财务室按照专项资金申报的相关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后送银行发放。
各镇(街道)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社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自觉把所属范围内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正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疫情反弹风险始终存在。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镇(街道)在社保补贴受理期间要提示外来人员佩戴口罩进入各受理地点和接受体温监测的要求,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发生突发事件或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逐级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