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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25 10:32:4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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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韶来乐就业,鼓励在韶就读高校毕业生留韶留乐工作,不断壮大我市人才队伍,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韶府〔2018〕23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开展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上交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乐昌市人社局三楼309办公室

  三、其他申报事项

  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28号)。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文件转发给下属事业单位或辖区企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补贴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补贴申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隐瞒或虚报学历、户籍、合同等方式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记入征信系统,对已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补贴属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将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后发放。

  4.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乐昌市人社局汇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福连,饶智鹏,联系电话:0751-5571150。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政策补贴申报表.doc

  附件3关于开展2020年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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