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股
综合管理和协调本局各项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发文核稿、公文运转、来文督办、文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各项工作信息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督办、落实工作;承办本局有关会议会务和有关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工作的督办和落实;组织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评先表彰活动;负责综合报表及信息采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财会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生产、党建、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市下岗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委托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工作。
(二)创业就业指导股(挂市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牌子、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
负责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政策;负责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进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承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受理,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失业人员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失业人员调查和各项统计报表,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工作;负责对培训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落实相关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受理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并根据申报人员申请组织协调办理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等。
(三)职业介绍培训股(挂市就业培训中心、市公益性职业介绍所牌子)。
宣传贯彻落实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年度职业培训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用人单位空岗申报登记、办理招工录用备案手续;公布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招工广告审批,发布招工信息,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洽谈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全面完成韶关下达的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目标任务;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查处非法用工中介机构;做好培训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卷工作。
(四)市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分析研究全市城乡人力资源情况;开展城乡人力资源普查,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工作;承担职业培训开发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等相关日常工作等。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