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财政局:
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和乐昌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4年]16号文)要求,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2019年第4季度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2019年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局“三公”经费的使用,结合我局的实际,修改完善了《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后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同时,我局秉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年初 “三公”经费预算,从降低会议及接待标准着手,减少各项费用支出,确保了2019年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具体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日
第4季度农业农村局19年三公经费附件1-1、附件1-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