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2016
年冬季已来临。为解决好灾民及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安排你单位救济物资一批。救济粮供应地点:南边在市区粮所,北边在坪石粮所。其他救济物资在救济仓库(市福利院)。请你们尽快将救济物资发放到灾民和困难群众的手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求各单位在物资发放前将发放对象的名单、数量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发放,不得平均分配,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并将发放情况及时上报我局救济股核销。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