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和《乐昌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季度开展自查,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公款出国(境)费:
本季度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本季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比去年同期28万元增加了7.14%。因我局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上报为26万元,因为漏报乐昌市龙山林场与乐昌市大瑶山林场2台公务用车,导致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执行数为30万元,比预算数多4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同期持平。
乐昌市林业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