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和《乐昌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季度开展自查,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情况报告如下:
1、公款出国(境)费:
本季度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因本年度我单位下属大瑶山林场增加一个车辆编制,故我单位2018年车编费增加2万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费为28万元,比去年同期26万元增长了7.69%。
3、公务接待费用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为32万元,比去年同期32.1万元减少了0.31%。
乐昌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