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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乐昌市 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4-18 00:00:00 来源:林业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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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29个:林业局本部、17个林业站、5个木材检查站、6个局内设机构构成,包括:乐昌市林业局、大源林业站、九峰林业站、两江林业站、五山林业站、廊田林业站、北乡林业站、乐城林业站、长来林业站、坪石林业站、三溪林业站、梅花林业站、沙坪林业站、秀水林业站、云岩林业站、黄圃林业站、白石林业站、庆云林业站、廊田木材检查站、枫树下木材检查站、张溪木材检查站、坪石木材检查站、庆云木材检查站、乐昌市林业调查规划与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乐昌市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大队、乐昌市林场管理总站、乐昌市生态林管理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林业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林业执法工作。二是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三是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四是参与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五是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六是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七是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管理;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八是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能的考评工作;负责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九是指导各镇林业行政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十是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度总收入9060.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060.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2.7万元,减幅2.40 %。主要原因就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95万元;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度总支出9060.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060.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7.5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11万元、死亡抚恤23.6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了298.3万元,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有所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20.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4.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9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95万元,增长49.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致上述前三个项目都有所增加,另新增了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目。
3.农林水支出8805.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扶贫2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5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用于国有贫困林场的扶贫资金2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32.5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32.5万元;林业854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A.行政运行197.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6.11万元,增长8.87%,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B.林业事业机构599.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91.84万元,增长18.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C.森林培育1782.4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抚育等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776.83万元,减幅49.92%,主要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了多项林业投入。
D.林业技术推广13万元、主要用于林木苗木培育配套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3.99万元,减幅64.86%,主要是国家减少了对林木苗木培育方面的投入。
E.森林资源管理145万元,主要用于龙山林场林地、林木资源资产拍卖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74.68万元,增幅106.2%,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了龙山林场林地、林木资源资产拍卖资金投入,减少了封山育林管护资金的投入。
F.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61.3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037.3万元,增加72.14%,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了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投入。
G.林业贷款贴息10.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林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8.6万元,减少63.92%,主要原因是国家减少了林业贷款贴息补贴的投入。
H.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349.6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88.34万元,增长116.78%,主要是2015年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产管护成本补贴方面的资金投入。
I.森林保险保费补贴4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7.11万元,减幅14.48%,主要是2016年国家减少了对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方面资金的投入。
J.林业防灾减灾140.3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火物资购置资金等方面,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8.41万元,增幅37.67%,主要是2016年国家增加了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火物资购置方面资金的投入。
K.其他林业支出406.45万元,主要用于木材战略储备项目、森林(湿地)公园建设资金、省级护林员补助资金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20.93万元,减少22.93%,主要是2015年国家减少了对林业其他支出方面资金的投入,支出分类更加细化。
4.交通运输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4.38万元,增幅1438%,主要是2015年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产管护成本补贴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6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0.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2.18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了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比年初预算增加44.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比年初预算增加17.76万元;国家减少了对林业的投入导致农林水支出资金比年初预算时减少了529.39万元;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产管护成本补贴方面的资金投入新增加了交通运输支出资金15.38万元,此项支出资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06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0.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2.18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了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比年初预算增加44.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比年初预算增加17.76万元;国家减少了对林业的投入导致农林水支出资金比年初预算时减少了529.39万元;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产管护成本补贴方面的资金投入新增加了交通运输支出资金15.38万元,此项支出资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7.5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11万元、死亡抚恤23.6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了298.3万元,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有所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20.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4.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9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95万元,增长49.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致上述前三个项目都有所增加,另新增了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目。
3.农林水支出8805.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扶贫2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5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用于国有贫困林场的扶贫资金2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32.5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32.5万元;林业854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A.行政运行197.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6.11万元,增长8.87%,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B.林业事业机构599.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91.84万元,增长18.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C.森林培育1782.4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抚育等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776.83万元,减幅49.92%,主要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了多项林业投入。
D.林业技术推广13万元、主要用于林木苗木培育配套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3.99万元,减幅64.86%,主要是国家减少了对林木苗木培育方面的投入。
E.森林资源管理145万元,主要用于龙山林场林地、林木资源资产拍卖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74.68万元,增幅106.2%,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了龙山林场林地、林木资源资产拍卖资金投入,减少了封山育林管护资金的投入。
F.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61.3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037.3万元,增加72.14%,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了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投入。
G.林业贷款贴息10.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林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8.6万元,减少63.92%,主要原因是国家减少了林业贷款贴息补贴的投入。
H.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349.6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88.34万元,增长116.78%,主要是2015年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产管护成本补贴方面的资金投入。
I.森林保险保费补贴4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7.11万元,减幅14.48%,主要是2016年国家减少了对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方面资金的投入。
J.林业防灾减灾140.3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火物资购置资金等方面,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8.41万元,增幅37.67%,主要是2016年国家增加了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火物资购置方面资金的投入。
K.其他林业支出406.45万元,主要用于木材战略储备项目、森林(湿地)公园建设资金、省级护林员补助资金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20.93万元,减少22.93%,主要是2015年国家减少了对林业其他支出方面资金的投入,支出分类更加细化。
4.交通运输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4.38万元,增幅1438%,主要是2015年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产管护成本补贴方面的资金投入。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61万元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28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33万元的98.49%。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均为28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1.52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占46.28%;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占5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8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林业各业务股室用于履行其工作职责过程中的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85批次,接待人数共8125人。主要包括2015年实施各项林业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9万元,比上年减少2.01万元,降低1.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我部门未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未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2015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1).xls


 
 
乐昌市林业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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