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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3 00:00:00 来源:林业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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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所长室、财务室、办公室、科研组、生产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负责林业工作的科研部门。主要职责: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承接国家及省级林业项目在本市的试验和推广,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第二部分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总收入11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3.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3.86 %。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收入减少14.91万元,二是2017年工资福利标准提升拨款增加10.3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乐昌市林业局下属二类事业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乐昌市林业局下属二类事业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乐昌市林业局下属二类事业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乐昌市林业局下属二类事业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总支出113.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4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201712月拨付职工工资福利时以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给予拨付职工工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4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工资标准提升。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7 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整体标准下调。

4.农林水支出73.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林业事业机构中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办公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5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升。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65 万元,增长10.33 %;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升;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其他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65万元,增长10.33 %;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其他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6.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73.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但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0.41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5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1 万元,下降5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接近报废,使用率降低故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41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及油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万元,比上年减少10.41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其中办公1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1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及生产运输)、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X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林科所部门决算公开1-8表(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