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林业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019年乐昌市林业局部门预算

时间:2019-09-02 00:00:00 来源:林业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 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林业局 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林业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林业执法工作。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四)参与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五)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七)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管理;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能的考评工作;负责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指导各镇林业行政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大源林业站、九峰林业站、两江林业站、五山林业站、廊田林业站、北乡林业站、乐城林业站、长来林业站、坪石林业站、三溪林业站、梅花林业站、沙坪林业站、秀水林业站、云岩林业站、黄圃林业站、白石林业站、庆云林业站、廊田木材检查站、枫树下木材检查站、张溪木材检查站、坪石木材检查站、庆云木材检查站、乐昌市林业调查规划与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乐昌市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大队、乐昌市林场管理总站、乐昌市生态林管理中心、乐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乐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办公室、乐昌市龙山林场、乐昌市大瑶山林场、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注: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收支单独记账,其他单位并入乐昌市林业局做预算。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5287.19362 万元,比上年 减少1893.82638 万元, 下降26.41 %,主要原因是 项目资金收入预算减少  ;支出预算 5287.19362 万元,比上年 减少1893.82638 万元, 下降26.41 %,主要原因是 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减少 。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59 万元,比上年 减少2 万元, 下降3.28 %,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万元),比上年 减少2 万元, 下降7.14 %,主要原因是 实行公车改革,规范公车使用,厉行节俭 ;公务接待费 33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28.16 万元, 比上年 增加16.22 万元, 增长7.65 %,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龙山林场和大瑶山林场定额公用经费和定额车编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2360.0588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4311.78 平方米,车辆 15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0 万元,主要是 无 等。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预算数 绩效目标
无 0 0
无 0 0
注: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1).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