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交转〔2020〕5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方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72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否则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方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72号).pdf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