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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9-15 00:00:00 来源: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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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2015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科技创新资金、科技创业园专项、科技金融项目、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等。
(二)本年度项目分为财政资助和自筹资金两种形式。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所申报的项目应能充分体现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能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和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和拉动作用,加快企业自主创新主体的建设;能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能增强我市的发展后劲,促进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所申报的项目要求知识产权明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二)具体要求。
1、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
主要支持本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科技创新项目,如: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节能减排等,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优先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的项目,重点支持协同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农业科技项目
主要支持农业生态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新品种或新技术的自主开发及应用。
3、科技创新资金
分为工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专项。科技创新资金(工业领域)以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为主要支持方向,以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建筑节能、液压油缸、智慧城市等为主要支持领域,优先支持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重点支持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能提高我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税收入等的项目。科技创新资金(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科技服务业培育发展、科普、科技统计等相关技术领域的科技攻关与创新能力建设。
4、科技创业园专项
主要支持园区内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5、科技金融项目
主要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科技信用体系、科技成果交易、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等科技金融特色服务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同时适量支持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而产生的贷款贴息、风险资金投入补偿等。
6、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
支持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在201011日(包括当日)之后申请、201591日(包括当日)之前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并经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须提供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证明。
7、自筹资金的科技计划项目
该类别计划项目不受上述重点支持领域限制。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确定。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运作良好,有能力承担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主要承担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请勿变换题目(或无实质性的内容修改)多头申报,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筹补足。
(四)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纸质申报,请各有关申报单位到我局门户网站下载申报书模板。(网址:http://www.sgkj.gov.cn/shownews.aspx?id=1431
(五)本年度原则上不受理以下单位申报的项目:
1、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为止,承担过2012年度及以前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到期应结题验收但未提交验收申请的;
2、承担2个以上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申报单位于201593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含可行性报告)一式五份送我局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时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含可行性报告)
2、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及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5)申报科技创新资金(工业领域)专项的项目需提交由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查新机构20141月以后出具的查新报告;申报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需提交合作各方盖章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申报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6)项目资金补足承诺函;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非原件,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五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1、科技创新资金(工业领域)、科技金融项目请报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2、农业科技项目请报送农村科技科;
3、科技创新资金(社会发展领域)请报送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4、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请报送产学研结合科;
5、科技创业园专项请报送科技装备动员办;
6、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请报送知识产权管理科。
六、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许捷民(电话:8775671
农村科技科:赵方卓(电话:8775665
科技服务与管理科:刘德华(电话:8639561
产学研结合科:胡远辉(电话:8778329
科技装备动员办:陈添优(电话:8778178
知识产权管理科:方熙(电话:8639562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59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