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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4-17 00:00:00 来源: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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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一个“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工业和科技信息化的融合;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科技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信息化领域和科技服务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防震减灾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等有关工作;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办理工作;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荐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科技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牵头做好培育骨干企业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含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发展,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全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有关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奖惩工作;负责督促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与重组。根据有关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集体)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国有(集体)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集体)企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协调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促进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和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承担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的职责;承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的职,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救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知识产权、地震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议;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科技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13个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与综合信息股;产业技术股;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股(市“三电”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股;无线电与通讯管理股(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科技计划股;地震股;知识产权股;人事监察股;市中小企业局;数据资源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人数36名,实有在职人员33名(其中:公务员23人;事业人员5名;工勤人员4名),聘用人员1名,退休人员57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一是建立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听取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汇报,讨论经济形势,把握经济运行的动态和特点,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明确工作重点,为政府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及时跟踪分析。做好及时跟踪分析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运行中或工作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议。三是组织专题调研。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工作特点,突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联席会议也可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分析座谈会,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2.狠抓招商引资工作。一是要提倡全民招商格局,兑现奖励办法,营造积极招商氛围,形成人人招商格局。二是要下力气招大商,重点围绕机械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招商,加强现代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招商。着力引进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来乐投资建厂。针对我市的特色农产品,按照专业化、基地化、标准化的要求,引进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打造一条完整产业链,将工业化和农业化融合一起。三是要采取措施力促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已动工项目尽快投产增效。加快利生源、韶瑞、安捷轨枕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等项目的建设进度。
3.完成节能降耗刚性任务。根据韶关市下达我市2018年的节能任务,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监控、用电考核等措施,确保完成当年的节能目标。
4.牵头做好节能考核的准备。组织各部门根据考核指标做好节能工作总结,收集相关的考核资料,完成节能考核资料的编写,按时上交考核自查报告,并做好现场考核会的准备,确保节能考核顺利通过并达到完成以上的档次。
5.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将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园区企业按照清洁生产行业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实现2家以上企业申报清洁生产审核。
6.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完善项目库的建设,深入挖掘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改造、电机能效提升等项目,做好项目申报储备,并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推进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7.推进在建项目的投产。紧密跟踪利生源、韶瑞、安捷轨枕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加快推进项目,使其能尽快投产。
8.继续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工作任务,更好地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
9.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鼓励企业组建各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10.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工业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园区企业调研,帮助、鼓励、引导企业申请专利,提高对授权专利资助,重点是发明专利。
11.抓好科技成果报奖的投入和挖掘科技成果项目,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含量。
12.抓好产学研合作。协助已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企业,加强合作关系,并继续为有技术需求的企业牵线搭桥,寻找技术依托单位,寻求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收入预算115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56.3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62.60万元,增幅32%,增幅原因是上年项目经费未在预算下达表里体现,而今年的项目经费已在下达预算表里体现,所以有增幅出现。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5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56.3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62.60万元,增幅32%。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710.3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2%,比上年增加10%,增幅原因是住房维修基金提高及增加了三名公务员,其中:定额工勤工资12.16万元,统发工资(行政)151.62万元,定额车编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
2.住房公积金(行政)16.80万元,保密员经费0.0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3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08万元,周元康遗属供养0.35万元;住房维修基金(在职公务员)17.72万元;住房维修基金(离退休人员)31.03万元;月均奖(公务员)6.53万元;节日补贴(在职公务员)10.4万元,节日补贴全额财政供养人员(含全额离退休人员)22.4万元;邓绍禹困难生活补助0.36万元,陈林永生活补助0.24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元. 2.科学技术支出45.06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45.06万元;其中:统发工资(事业)31.83万元;定额公用经费(事业)2.5万元,住房公积金(事业)3.8万元;住房维修基金3.53万元;月均奖1.4万元;节日补贴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02万元,离退休统发工资310.02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4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9%,(其中001项目:(乐昌市国有(集体)“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专项经费及办公经费200万元),002项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支出100万元),003项目(关于促进个体商户转为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的实施方案50万元),004项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0万元)。005项目[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补助资(科技三项经费)]006项目(科技进步奖,专利补助,科技大会30万元)007项目(科普活动经费2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包括办公费8.2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差旅费5.1万元,邮电费1.02万元,电费2.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包括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8年度267.56万元,主要有房屋2523平方米89.22万元、车辆2台49.2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9.09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没有开展任何项目的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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