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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公安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09 00:00:00 来源:公安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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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乐昌市公安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39个,分别是执法勤务机构8个,即指挥中心,出入境户政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警大队、治安大队。综合管理机构4个,即政工办、监督室、法制科、警务保障科。市直机构2个,即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机构有:一个分局(即:坪石分局)和24个派出所(即城北、城南、城东、河南、长来、北乡、廊田、五山、九峰、大源、两江、坪石、坪南、河西、坪郊、老坪石、三溪、黄圃、庆云、白石、梅花、秀水、云岩、沙坪等派出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在职民警456人、工勤人员12人、辅警25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市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履行安保维稳、专项行动、案件办理、设备采购建设等职责。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9,76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49.5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212.92万元。比上年增992.98万元,增幅11.32%,原因是新增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政法补贴预算项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9,76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549.54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212.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258.8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60%,比上年增1,016.54万元,增幅14.36%,原因是基本支出新增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政法补贴预算项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42.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0.9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503.6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4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54%,原因是工本费、道路标志标线费等项目根据上年实际支出调减预算指标。其中:001项目60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及社保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1.05%,原因是部分开支从项目非税征收经费的20%中开支);002项目12.5万元(主要用于辅警服装购置、与上年相同);003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办公费用,与上年相同);004项目160万元(非税征收经费20%,用于辅警工资);005项目64万元(非税征收经费8%罚没,补充办公办案支出,此项目为新增项目);006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春运工作经费,与上年相同);007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出入境业务,此项目为新增项目);008项目30万元(用于交通违法车辆管理费用,与上年相同);009项目30万元(用于上缴韶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0%,根据实际支出增加预算指标);010项目30万元(用于上缴韶关市公安局交管规费计划,与上年相同);011项目64万元(用于身份证等工本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0%,原因所根据实际支出调减预算指标);012项目5万元(用于乐昌市公安局党建工作经费,此项目为新增项目);013项目10万元(用于网络舆情监测调度平台,此项目为新增项目);014项目10万元(用于市区道路标志标线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0%,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数调减指标);015项目10万元(用于市区红绿灯维护费,与上年相同);016项目120万元(增设道路交通信号灯经费,此项目为新增项目);017项目12.8万元(用于“平安乐昌”视频监控电费,与上年相同);018项目60.12万元(用于“平安乐昌”视频监控项目质保金,按合同实际数); 019项目22万元(用于看守所水电费,与上年相同);020项目102.96万元(用于看守所在押犯人伙食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3.11%,原因所根据文件要求,犯人伙食费标准提高);020项目8万元(用于看守所医务人员经费,与上年相同);021项目10万元(用于看守所在押犯人医疗费,与上年相同);022项目8万元(用于看守所在押犯人衣被费,与上年相同);023项目10万元(用于投送犯人差旅费、交通费等,与上年相同);024项目10万元(用于拘留所水电费,与上年相同);025项目23.4万元(用于拘留所在押犯人伙食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3.05%,原因是根据实际开支调减预算指标);026项目2.88万元(用于拘留所在押犯人医疗费,与上年相同);027项目3万元(用于拘留所在押犯人衣被费,与上年相同)。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7.9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0.23%,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587.9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7.92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755.60万元,包括办公308.94万元、印刷费37万元、邮电费56万元、差旅费68万元、会议费7.15万元、福利费270万元、日常维修费22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3万元、电费9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其他费用131.5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预算项目内的开支,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确保实施的27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乐昌市公安局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260.95万元。主要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0,支出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昌市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xls
    2018年乐昌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