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价费标准 > 行政事业性收费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07-15 00:00: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doc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9]2648号).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