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价费标准 > 服务收费

关于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费收费的复函

时间:2021-11-08 15:32: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办理屠宰费收费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单位生猪定点机械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机械化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建议参照《关于调整我市生猪、菜牛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韶价〔2013〕27号)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屠宰企业应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专账,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函复。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