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供电局:
现将《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