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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09 00:00: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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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即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100%;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建议,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规划重点项目布局,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等。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服务与综合审批股、工业科技产业股、转型发展办公室、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股、价格检查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粮食管理股、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等11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26人,在职22人(其中有2人是按编办要求取消老工勤编制,只保留实有人员),离退休人员1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政策,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摸清我市实际情况,长远谋划和储备一批项目,建立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库,通过全国重大建设项目库,形成“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机制。二是加强对我市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改变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监督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中央和上级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继续加强项目攻坚调度,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项目实施精准调度。加大督查力度,以计划倒逼进度,以责任倒逼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四是调整乐昌市福利院自费托养人员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性等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市场价格执法检查;切实做好涉案领域价格认定等各项工作。
(四)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级预算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614,44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14,440.00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比上年收入预算3,469,768元增加1,144,672.00元,增幅32.99%,原因是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614,44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614,440.00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554,440.0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7.03%,比上年预算3,469,768元增加84,672.00元,增幅2.44%,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1,04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4,393.00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60,000.0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2.97%,与上年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了1,060,000.00元,原因是北大门研究经费、重点项目收集、编制、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北大门研究经费项目840,00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乐昌打造广东北大门课题研究服务项目费用,2017年预算无该项目);重点项目收集、编制、攻坚工作经费项目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重点建设项目督促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进,每月定期到各项目单位和业主单位走访调研,督促项目开展的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收集、项目包装、项目库维护等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的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8,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88,000.00元,其他资金0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8,000.0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99,000.00元,包括办公费57,000.00元、邮电费48,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办公用房水费2,000.00元、电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68,000.00元,工会经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9,000.00元、其他商品人服务支出20,000.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等,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末固定资产为1,400,653.00元,车辆两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合计360,649.00元;其他固定资产1,040,004.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0元,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