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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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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乐昌市 发展和改革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 个,是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建议,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规划重点项目布局,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等。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服务与综合审批股、工业科技产业股、转型发展办公室、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股、价格检查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粮食管理股、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等11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26人,其中在职20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推进全程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限时办结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和缩短办理时间;推行项目“一站咨询”和“一站受理”,逐步推行并联审批制度;谋划和储备一批项目,建立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库,形成“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机制。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抓好市领导挂点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步伐;加强督查督办和业务指导;积极筹措资金。三是扎实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作。四是继续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协调处理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46.98万元,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幅0.6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98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46.98万元,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幅0.6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6.98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34.9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6.54%,比上年增加43.66万元,增幅14.99%,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均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2.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46%,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比上年减少了41.5万元,减少77.57%,原因是项目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收集、项目包装、项目库维护等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保持不变);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的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保持不变)。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26万元,比上年增加6.26万元,增幅20.19%,原因是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项目,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包含了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增加。其中办公费11.00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6.80万元、工会经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2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4.0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4.00万元,原因是公务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6.8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1382928.0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为133,合计1258034.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为160,合计124894.00元。因办公需要,本期增加固定资产234847.0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为50,合计176657.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为55,合计58190.00元。因部分固定资产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申请报废,本期减少固定资产82860.0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为16,合计2195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为43,合计60910.0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等工作,实施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