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度乐昌市
发展和改革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 个,是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建议,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规划重点项目布局,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等。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服务与综合审批股、工业科技产业股、转型发展办公室、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股、价格检查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粮食管理股、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等11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23人,其中在职21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增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及前期策划工作;狠抓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二是着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推进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三是继续推进石漠化治理等工作。四是继续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协调处理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44.82万元,比上年减少328.96万元,减少48.8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8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44.82万元,比上年减少328.96万元,减少48.8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4.8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91.3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48%,比上年减少18.46万元,减少5.96%,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8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3.5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52%,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比上年减少了310.5万元,减少85.30%,原因是上年预算数有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预算数没有,故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的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价调金代征手续费19.0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00万元);非税征收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0万元);2016年乐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训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举行2016年乐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训支出,上年无此预算);PPP项目册、项目包装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对PPP项目开展包装、上报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上年无此预算);申报中央、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收集、项目包装、项目库维护等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上年无此预算);项目收集、调研、督查督办、配合上级调研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建设项目督促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进,每月定期到各项目单位和业主单位走访调研,督促项目开展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上年无此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幅6.45%,原因是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5.7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咨询费0.5万元、差旅费3.8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6.8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1442680.0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为99,合计1103327.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为180,合计339353.00元。因办公需要,本期增加固定资产101640.0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为0,合计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为32,合计101640.00元。本期无减少固定资产。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等工作,实施7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