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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乐昌市档案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局管理员张春玲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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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乐昌市档案局(馆),属于乐昌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管理编研股、监督指导股(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地方志办公室4个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档案局是主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级各类档案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开展档案目标化管理工作;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市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维护档案的完善与安全;开展地方志的宣传利用及编撰地情资料等工作。
第二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共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数据见附表)
附件:2016年度乐昌市档案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度总收入22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26.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45万元,增长3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档案馆扩建工程。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5万元,2016年无此项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度总支出22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6.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档案馆,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66万元,增长50.16%,主要原因是档案馆扩建工程。
2.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5万元,2016年没有此项经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比例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随之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04万元,增长26.1 %;主要原因是档案馆扩建工程。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23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04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档案馆扩建工程。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86.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59.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馆(款)45.8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业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工作的各项开支;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科学研究(款)12万元,主要用于乐昌年鉴编纂和出版的各项开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5.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1.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档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4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7.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有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9.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加9.09%,主要原因是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工作增加下各乡镇的次数,加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兄弟单位交流业务工作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占90.54%;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9.4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2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的各种交通费。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兄弟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发生国内接待4次,接待人数共45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和兄弟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93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是档案、地方志业务增加,相关办公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合计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7.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对“档案馆扩建工程”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