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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档案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31 00:00:00 来源:局管理员张春玲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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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乐昌市档案局(馆),属于乐昌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4个,分别是办公室、管理编研股、监督指导股(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地方志办公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档案局是主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级各类档案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开展档案目标化管理工作;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市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维护档案的完善与安全;开展地方志的宣传利用及编撰地情资料等工作。
第二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在合计栏以零填列。(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度总收入41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16.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16.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0.15万元,增长45.67 %。主要原因:一是档案馆扩建工程竣工,2017年度累计支付189.5万元;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2 .上级补助、事业、经营和其他收入均为0万元,跟上年决算数一样。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度总支出405.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05.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档案馆、其他档案事务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5.6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档案馆扩建工程。
    2. 科学技术(类)支出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达了 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资金4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比例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随之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提高和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9.02 万元,增长57.4 %;主要原因是档案馆扩建工程完工,款项需全部结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8.52万元,增长56.3 %;主要原因是档案馆扩建工程完工,款项已全部结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105.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馆(款)194.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扩建工程和档案事业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款)10.5万元,主要用于乐昌年鉴编纂和出版的各项开支;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工作的各项开支。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研究(款)4万元,主要用于乐昌年鉴专家评审费、《乐昌县志》排版印刷费和勘校重版稿酬等相关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76.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0.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档案局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61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5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2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7.7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8 万元, 下降8.9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 增长6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检查和兄弟单位交流业务工作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占77.39%;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22.6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02万元,2017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的各种交通费。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兄弟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9次,接待人数共87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和兄弟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44.73万元,增长63.76%。主要原因是 档案馆扩建工程完工,2017年度 累计支付185.98万元。其中办公11.23万元、印刷费9.17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差旅费0.36万元、维修费186.39万元(含档案馆扩建185.98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7.83万元,委托业务费5.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97万元、其他费用1.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人员公务及业务活动用车;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故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乐昌市档案局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