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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21 16:10:4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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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建〔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住房租赁补贴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此项资金实际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文件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金的分配方案

        2.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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