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31号),《关于下达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韶财社〔2020〕139号)文件精神,现安排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省财政统贷统还,省级负责还本,项目代码“Z205110010016”,标识“01004 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由各医疗机构统筹用于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改扩建;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由各医疗机构统筹用于基础设施改造及购买医疗耗材。
三、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认真制定本地区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的3日内报市财政及市卫生健康局,汇总后报省财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纳入“双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1.2020 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