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贫困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贫困户基本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权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我市贫困户进行了查漏补缺,确认有203户无法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经市扶贫办核实,市政府同意,将在2018的本级支持扶贫资金中安排54,810元用于解决203户贫困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安装设备等费用。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解决203户贫困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安装设备等方面;
二、本次安排的财政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05〕133号)的规定实行报账管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