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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00:00:00 来源:乐昌财政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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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教育局: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韶财教〔2018〕7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1万元。此款列2018年度“205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根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18年9月27日及12月27日前分两次报送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至乐昌市财政局。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8月8
 
 
附件
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
专项名称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市级财政部门 韶关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韶关市教育局
县级财政部门 县(市、区)财政部门 县级主管部门 县(市、区)教育部门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资金  
      地方资金 市: 县:
总体目标 目标1:高等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2:教育公平显著提升,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目标3:激励引导高校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
已实施情况:
未实施情况及原因:
绩效指标 一级目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达到指标值原因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按下达名额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 1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按下达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面 100%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受助学生人数 100%    
时效指标 奖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100%    
年度预算执行进度 100%    
社会效益指标 高等教育学生因贫失学率 下降    
高等教育公平程度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抽样调查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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