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教育局: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追加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韶财教〔2018〕7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详见附件1)。此款列2018年度“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学生所需助学金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根据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18年9月27日及12月27日前分两次报送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至乐昌市财政局。
附件:1.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安排表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8月8日
附件1 | ||||||||||
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安排表 | ||||||||||
单位:元 | ||||||||||
单位 | 全年中央及省补助资金 | 其中:免学杂费补助 | 其中:国家助学金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提前下达 | 本次下达 | 合计 | 提前下达 | 本次下达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
乐昌市教育局 | 2,155,560 | 2,082,777 | 72,783 | 305,000 | - | 1,850,560 | 1,722,400 | 128,160 | 100,377 | 27,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