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财政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2017年度乐昌市财政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24 00:00:00 来源:乐昌财政局1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第一部分   乐昌市财政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市财政局本部、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非代列资金部分)、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乐昌市财政局内设机构(21个股室、中心),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预算股、农业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济建设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外经金融股、综合股、工贸发展股、会计股、绩效评价股、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农财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办、国库支付中心、投资评审中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财政局是乐昌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2 、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 、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市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4 、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5 、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 、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7 、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8 、负责本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
9 、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10 、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1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乐昌市财政局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度总收入2262.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262.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4.93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93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 .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 .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 .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度总支出2262.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6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7.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5万元,下降10.44%,主要原因是减少资产处置经费、征收经费、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4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53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工资正常变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9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正常变动。
4. 农林水支出28.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23万元,增长75.22%,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财会人员政策培训项目。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8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变动。
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4.0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6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2.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1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6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2.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1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7.47万元,其中财政事务支出1850.5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局本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预算单位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财政部门建设资金、财政局修缮费、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补助资金、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推广建设专项经费、资产处置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4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7.4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和死亡抚恤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农林水支出28.49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17.49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81万元,其中国有资产监管支出63.81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1万元,其中粮油事务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工贸事业发展经费。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0.60万元,完成预算60万元的34.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也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3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30万元的43.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5.0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 下降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 下降5.11%。 2017 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公 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0万元,占36.89%;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万元,占63.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6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财政业务需要、公务出差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30次,接待人数共2438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4.12万元,增长7.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数增加。其中办公费47.06万元、印刷费6.08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17.76万元、邮电费12.98万元、物业管理费13.85万元、差旅费5.85万元、维修(护)费2.40万元、会议费9.83万元、公务接待费11.66万元、劳务费3.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0元、其他交通费用44.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开展财政业务所需、公务出差等),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资金650.4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未形成预算绩效自评结果。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我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我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具体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昌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1-8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