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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储备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9 14:36:45 来源: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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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1445号)和经市政府批准的《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韶关市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采用储备入库的方式。申报项目经评审推荐,纳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库”),入库项目两年内有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围绕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市的重点科技工作,以“省级引导、市级统筹、充分放权、事后监管、绩效导向、奖优罚劣”为原则,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和《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申报书》(含附件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入库。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韶关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信用良好,且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港澳和省内外的高校、科研机构不受注册地限制。
(二)项目产业化生产或应用地点应在韶关市境内。
(三)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项及以上未验收结题的;
2、近3年在市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五)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客观、明确,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
(六)项目申报资料。
1、《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
2、《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2019年1月1日以后(含2019年1月1日)注册成立的只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6)项目资金补足承诺函。
(7)与项目申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非原件,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注:后补助项目只需填报《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
3、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一正四副,共五份。
4、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以《XX项目申报书(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命名。其中“XX”为项目名称。报送纸质材料前,《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申报书》和《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电子版(文件名要包含企业名称)必须先发到市科技局主管科室邮箱并确认收到。否则申报无效。
(七) 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指南有具体资助强度规定的,原则上按照支持强度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 注册。申报单位须已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单位注册信息。
(二)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编写申报材料;
(三)受理。申报材料一正四副,共5份报送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汇总后,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市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各主管科室:
1、方向一之专题一请报送综合规划科专题二请报送高新技术科
2、方向二请报送产学研结合
3、方向三请报送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
4、方向四请报送综合规划科。
(四) 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各业务科室受理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纳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入库项目两年内有效。
五、申报时间
(一)各申报单位报送到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17:00前;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20日17:00前。
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浈江区科技局:涂国坚,13902340904
2、武江区科技局:薛海军,8773582
3、曲江区科技局:郑龙华,13642594059
4、乐昌市科技局:彭春华,13570785393
5、南雄市科技局:曹宗林,13922571996
6、仁化县科技局:李杰英,13420506077
7、始兴县科技局:罗文胜,13420578876
8、翁源县科技局:赖远科,18688510198
9、新丰县科技局:王  刚,18219083594
10、乳源瑶族自治县经济促进局:付晓媚,13435120633
(二)韶关新区产业发展板块科技创新工作组:叶银华,13377513207
(三)韶关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科:陈焕城、方熙,8775671
邮箱:8775671@163.com
产学研结合科:龙冉冉、李培元,8778329  
邮箱:a8778329@163.com
社会发展和农村科技科:林海滨、王跃军, 8775665
邮箱:sksn8775665@163.com
综合规划科:杨晓兰、许捷民,8639561
邮箱:sgkjjzhk@163.com       
附件:1.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2.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3.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4.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县(市、区)推荐函及汇总表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3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