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3号)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韶发改体改〔2018〕4号(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