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5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韶发改价格〔2019〕1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