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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08 00:00:00 来源:陈晓丹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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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民防空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人民防空和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在职人员1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4名、副科级领导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并继续深入推进人防“结建”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应急管理;组织居民及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等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8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3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与上年大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8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84.3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284.3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xx%(由于项目涉密,不予公开),与上年大致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3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由于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5.73万元,包括办公10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0.23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7.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包括办公设备1.1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并继续深入推进人防“结建”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应急管理;组织居民及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等工作,实施2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343.19万元,主要由车辆、房屋、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构成,其中车辆195.85万元,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137.74万元,房屋9.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元,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人防办).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