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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0 00:00:00 来源:郑婵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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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综合科、工程与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指挥通信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主管人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有关人民防空;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审核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重要经济目标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总收入371.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1.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1.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3.24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总支出371.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1.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0.98 万元,减少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国防(类)支出174.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9万元,增加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3 %。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加130 %。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12.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75万元,下降41 %。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7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6万元,增加1 %,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及医疗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76万元,增加4.96万元,增加1 %,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及医疗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76.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174.69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各项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05.9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2.4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8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大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99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用于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人防监督检查、协调调研、县区执法检查工作等工作过程而发生的公务用车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以及开展人防专业队训练、监督检查、协调调研、县区执法检查工作时发生的工作餐费。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无此项支出;发生国内接待16次,接待人数共20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3万元,比上年减少8.13万元,减少11.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XX个,二级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XX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XX%。

组织对“XXXX”等XX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XX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由于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由于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人防办 附件3-2: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