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1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后,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录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并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