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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18 00:00:00 来源:韶关市编办3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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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府办〔2016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27

韶关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一门式一网式(以下简称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统一部署的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二、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制定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事项目录。

1. 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实际,梳理制定我市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市编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配合,于6月底前完成〕

2. 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于 8月底前完成)

(二)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

1. 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基础,结合实际为每一事项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许可各环节对应的承办机构、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审查内容、审查方法、裁量标准等内容,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审批要素,以及受理、审查、决定等审批流程进行逐一细化明确,砍掉各类繁琐无谓的证明和手续,并组织做好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市编办牵头,市经信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及市有关部门配合,于12月底前完成)

2. 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按照省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参考模板,编制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砍掉各类繁琐无谓的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于12月底前完成)

(三)构建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办理模式。

1. 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信息反馈等前台服务,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或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事项的审查、决定等仍由各部门在后台开展。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群众办事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的做法,由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出具审批结果。〔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工作〕

2. 推广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制定自然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式办理模式具体工作方案,指导推动各县(市、区)、镇(街)推广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有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启动,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 探索法人事项一门一网办理模式。按照省的部署要求,制定探索法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式办理模式具体工作方案,逐步推动各部门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在实体办事大厅分类建设法人事项综合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服务主题,将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工作) 

4. 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要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将实体办事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并与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无缝对接。〔各县(市、区)政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信息中心配合,长期工作〕

(四)抓好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1. 录入系统及应用运行。将编写形成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按规范要求逐项录入网上事大厅系统。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进事项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推动事项标准按照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要求,在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报受理平台应用运行。〔市编办、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配合,于12月底前完成〕

2. 出台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根据《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和《广东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建设方案》制定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于10月底前完成)

3.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等,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服务,变群众来回跑部门协同办。(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于12月底前完成)

4. 建设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以构建一网式服务模式为目标,根据省的建设情况,在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公共申办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并设定便捷的审查技术手段和时限提醒功能,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于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领导,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的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推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资金保障机制。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涉及信息系统建设和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具体包括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市、县端口建设,电子交换共享体系和效能监督系统建设以及政务大厅功能改造升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统筹保障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资金

(三)运转保障机制。为形成改革合力,加快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进度,要在协调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市编办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一门一网式改革工作方案,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有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审核事项标准,并构建一门一网式办理模式;市发改局负责投资领域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负责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做好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市法制局负责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相关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督查保障机制。强化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研究完善实施在线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方便监督问责。将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由市政府办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督办,确保我市按时保质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本地区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