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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的通知

时间:2019-01-09 00:00:00 来源:韶关市编办3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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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
改革工作任务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标准化的通知
 
各县(市、区)编办: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的有关批示要求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8〕64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现就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区)编办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统筹推进。县(市、区)编办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结合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
二、抓住重点,不断完善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是“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关键和基础,事项标准化的程度和质量,直接影响模式改革的成效。县(市、区)编办要针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运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再次进行梳理和完善。
(一)明确材料名称。材料名称应包括辨明材料类别的关键词,不能有存在歧义的描述,如“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用词,不能仅使用“申请书”“证明材料”等简单材料名称用语,需标明具体什么内容的申请书或者什么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在备注栏说明申请书或证明材料需提供的内容要点。
(二)精简材料清单。凡是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不得擅自增设审批条件和审批环节。凡是需要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申报材料和并联事项的前置部门已提供的材料,应通过部门协调或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三)线上线下材料一致。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事项材料清单,应与窗口实际收取的材料清单保持一致。
(四)完善样表和范本。各单位应提供和上传需办事者填写的空白样表和示范性文本,并为群众提供样表和范本的网上查看和下载功能。
(五)明确备案类事项的办理原则备案类事项不能按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流程和要求来办理,应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一)各县(市、区)编办要严格贯彻落实韶府办明电〔2018〕64号文精神,认真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切实组织开展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完善工作。
(二)县(市、区)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商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政府督查机构等单位建立健全约谈督办机制,推进标准化工作缓慢、滞后的单位限期整改。
(三)各县(市、区)编办要指导县级各部门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的沟通,参照市直部门的做法对县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进行完善。
请各县(市、区)编办于6月22日前,将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情况书面报市编办。
     附件:《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8〕64号)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7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