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总体方案》、《东莞韶关全面合作交流框架协议》有关要求,积极推动两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合作交流。目前,两市编办已签订《东莞韶关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合作交流框架协议》。
一、高度重视,主动沟通联系。为深化东莞、韶关两市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市编办高度重视,将合作交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办主要领导主动与东莞编办主要负责同志沟通、联系,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双方合作交流的具体事宜。
二、签订协议,明确合作方向。在确定合作交流意向后,市编办及时起草了合作交流协议,经反复磋商和征求意见,形成协议终稿。合作协议囊括了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内容,为推进双方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合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