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府办〔2017〕26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
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次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性质、服务时限等要素。清单公布后,凡未纳入此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并且在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过程中,一律不得在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中提出相关中介服务要求。
二、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对取消后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事项,应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后更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事项,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和省的改革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和要素变更等情形,具体由各部门向市编办提出,由市编办按程序办理。
四、进一步梳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情况,对所属(主管)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其中,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中介服务的,审批部门必须提出改革方案,明确过渡期限。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故意拖延时间、巧立名目乱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韶关市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共计76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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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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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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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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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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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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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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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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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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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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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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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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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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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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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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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符合规定条件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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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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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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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七条。
2.《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2007年)。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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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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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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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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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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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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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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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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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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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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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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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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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需的体格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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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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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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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第十二条。 |
县级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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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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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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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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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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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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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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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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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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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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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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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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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校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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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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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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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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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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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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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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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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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机构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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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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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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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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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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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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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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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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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所需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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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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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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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七条、第八条。
2.《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 |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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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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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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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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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立全市性宗教团体的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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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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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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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改)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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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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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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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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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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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设立所需的资金验资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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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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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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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2009年第112号)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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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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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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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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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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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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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以下或二级风险(含)以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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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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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十九条。
2.《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4.《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2号)第十四条。 |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可证书(CNAS),安防工程检验能力在认证或认可能力范围内,且认可或认证范围应当涵盖所有安防工程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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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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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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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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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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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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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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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1.1.1。 |
取得业务范围为“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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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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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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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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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开办资金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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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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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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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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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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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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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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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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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原始基金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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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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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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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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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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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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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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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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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身份证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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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许可(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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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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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3年第128号修正)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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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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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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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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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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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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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许可(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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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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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3年第128号修正)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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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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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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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身份证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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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许可(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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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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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8年第115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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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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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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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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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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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身份证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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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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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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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2005年第94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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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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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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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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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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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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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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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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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8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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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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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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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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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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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拟进行回收投资当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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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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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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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8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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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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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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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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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监理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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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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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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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97号)。 |
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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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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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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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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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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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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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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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8年第42号)第七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第62号令修正)第六条。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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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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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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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监理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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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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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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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二十八条。
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 |
具有相关监理资质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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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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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开展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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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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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修订)。
|
具有相关监理资质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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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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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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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修订)。.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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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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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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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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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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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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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2013年粤府令第199号)
|
环境监测机构
|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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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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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
|
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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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第十九条。
|
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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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第十九条。
|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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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审计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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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113号)第十一条。
|
会计师事务所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31
|
拟投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已购置或者现有客车等级评定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车辆检测单位
|
企业、
社会组织 |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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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七条、第八条。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十条。 3.《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第九条。 |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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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七条、第八条。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十条。 3.《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第九条。 |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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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申请在市(含县)管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
具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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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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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占用、挖掘市(含县)管公路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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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市管公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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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八、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二十一、二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具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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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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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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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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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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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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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2.《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 |
具有编制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报告书、水文分析复核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设计计算书、主要工程量计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投资概算书和其他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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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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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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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市水务局
|
1.《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十六条。
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业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社会组织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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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方案评定
|
迁移、损坏市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市水务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2014年修改)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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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评估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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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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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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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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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水利部令第28号)。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0年水利部令第40号修改)。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编制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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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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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性能测试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
|
市农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二十六条。
2.《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1.16。 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2003)7.1.2、8.1.2。 |
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认可的检验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社会组织 |
双方协商约定
|
|
41
|
进口旧机电产品预检验
|
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市商务局
|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4号)第六条。
|
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42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 |
具备文物保护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43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方案编制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十七条。
|
具备文物保护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44
|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
具备文物保护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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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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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发、变更所需的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
|
放射诊疗许可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5年第46号)第十三条。
|
具备放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检测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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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所需的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
|
放射诊疗许可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5年第46号)第十七条。
2.《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二条、第三条。 |
具备放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检测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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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验资
|
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十八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二十五条。 |
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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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公共场所卫生评价报告编制
|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粤卫〔2011〕150号)。 |
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社会组织 |
双方协商约定
|
|
49
|
验资证明
|
企业登记注册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 |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且资金来源为募集时,应提交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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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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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或校准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改)第七条。 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4年第72号)第六条。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经质监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一般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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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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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编制
|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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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2.《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2011)。 4.广东省质监局印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质监〔2017〕21号)。 5.《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监锅〔2003〕172号)。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的公告》(2016年第2号)确定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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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企业 |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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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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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或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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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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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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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2〕19号)第二条。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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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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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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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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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或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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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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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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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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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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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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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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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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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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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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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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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地保护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林〔201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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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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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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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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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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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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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除省直和中直单位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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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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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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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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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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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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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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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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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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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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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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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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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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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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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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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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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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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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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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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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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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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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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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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生产系统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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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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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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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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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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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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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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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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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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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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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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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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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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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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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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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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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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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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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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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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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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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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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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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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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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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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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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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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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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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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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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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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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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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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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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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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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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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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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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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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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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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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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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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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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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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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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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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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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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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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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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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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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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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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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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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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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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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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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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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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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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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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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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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报告(竣工地形图测绘、房屋示意图测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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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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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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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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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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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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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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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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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线证明书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定点标桩、验线测量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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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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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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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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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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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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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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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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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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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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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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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第三十二条。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年第12号)第十二条。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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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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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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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无须编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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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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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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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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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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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年)第二十一条。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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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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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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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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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所需的验资证明和股东财务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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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初审与变更初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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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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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令2010年第3号)第十一条。
2.《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一条。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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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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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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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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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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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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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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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
2.《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 3.《人防工程设计管理规定》(2009)280号。 4.《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单建公共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粤人防〔2016〕79号)。 |
符合国家、省资质要求的相关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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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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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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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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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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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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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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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
2.《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09〕282号)。 |
符合国家、省资质要求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专项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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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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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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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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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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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市管公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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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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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
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的公路安全评价或公路工程设计、咨询类似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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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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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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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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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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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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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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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
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的公路安全评价或公路工程设计、咨询类似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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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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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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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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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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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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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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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水运行业(航道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港口河海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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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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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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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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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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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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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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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2011年第21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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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或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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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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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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