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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7 00:00:00 来源:芙蓉新区管委会收发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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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016年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办、规划建设局、招商发展局、社会工作局4个副处级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委托行使芙蓉新区规划、建设和发展等职能。  

第二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支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共8张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总收入46612.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612.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612.52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减少25462.06万元,下降35.33%%。下降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其他城乡社区”项目预算支出安排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发生。  

    3、事业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800.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关于城市扩容提质股权基金“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今年无发生数。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总支出46636.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636.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0.8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1.61万元,下降5.13%,下降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等)减少了。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06万元;对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10320.70万元(专项)。比去年决算减少77732.12万元,下降88.28%。下降原因主要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安排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950.70;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370.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520.9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5511.67万元,增长381435.77%,增长的主要原因:芙蓉新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安排。主要支出项目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5500.0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0.98万元。  

    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的增加,相对应各项经费也增加。主要用于各项办公用费、津贴补贴的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61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61.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827.65元,增长4295.01%,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芙蓉新区建设发展,调整增加基本建设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0.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30万元,下降0.5%,按芙蓉新区建设发展计划进行调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61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1.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827.65元,增长4295.01%,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芙蓉新区建设发展,调整增加基本建设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0.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30万元,下降0.5%,按芙蓉新区建设发展计划进行调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770.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的行政运行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3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35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统发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5万元,完成预算17.9万的1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万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5.9万元的2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9.5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借用韶关市发改局小车1辆,主要用于应急通讯工作)。  

与去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1万元,下降8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4万元,下降13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3.48%。2016年度“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占5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占40.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用车和应急通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与芙蓉新区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接待国内有关招商引资和重点客商等业务工作9批次,接待人数共192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37.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1、刚性支出增加,我市2015年10月份启动了公务交通补贴制度,2015年我委支出了29900元,2016年度我委支出130836元。相比2015年度多100936元。2、人员增加,2016年市委组织部安排了5名挂职干部到我委(新区)脱产挂职 ,同时2016年正式调入正科级干部1名。3、部分其他费用增加支出,攀枝花市政府考察团来新区考察,市政府安排我委予以接待产生了部分费用;2017年度党报党刊费用提前在2016年底征订支付;原土储分中心招聘工作支出费用;市委宣传部安排了部分培训、宣讲授课等增加了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讯、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作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预算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56.7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新城警务室办公场所租赁费用及委托统计工作项目;新城土地监控经费项目;芙蓉园物业管理费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决算中增加了“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芙蓉新城警务室、办公场所租赁及统计工作经费”、“芙蓉新城土地监控经费”、“安置房经费”、“地下综合管沟经费”、“韶关城投大院及周边区域旧建筑修复再利用工程”、“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区建筑修复再利用(第一期)工程”、“芙蓉园后勤服务管理费”、“股权基金2015年投资收益”、“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区建筑修复再利用(第二期)工程”共10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的评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具体目标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3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部门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6年度韶关芙蓉新区管委会决算公开表.xls
         2、2016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doc
         3、2016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xls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