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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7 00:00:00 来源:芙蓉新区管委会收发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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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
8年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办、规划建设局、招商发展局、社会工作局4个副处级机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委托行使芙蓉新区规划、建设和发展等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2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实有在编在职17,均为财政统发工资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新区管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新区建设的决策部署,领会新期望、新理念、新标准,狠抓项目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力争全年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重点抓好以下项目建设:  

1. 安置新村项目落实完成下胡村安置房主体工程建设。  

2. 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5号路管廊等城市道路综合管廊建设。建成一批骨干道路,滨江路、芙蓉大道、南华路、百旺路(改扩建)路面及路灯等附属配套工程基本完工;开展5号路8条路网项目(12号、14号、22号、29号、33号路、15号、20号、27号路)、4条城市支路包(2号、6号、8号、21号路)等道路建设;推进韶关大道至武江科技园、新白线等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滨江路延长线建设前期工作。大力推进滨江景观带、盆景山公园建设,开展芙蓉新城垃圾中转站、公厕、公交枢纽站、农贸市场建设。  

3. 公建设施项目。协调推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滨江商务中心、芙蓉广场、新城水系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基本完成新城客运枢纽站附属及配套工程,配合做好市区智能轨道电车项目(新城段)建设;配合做好市第一人民医院搬迁、省异地档案备份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  

4. 城市经济项目。协调推进前海人寿三甲医院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开展高铁站前片区等重点区域统筹规划设计、招商和建设工作;协调做好金融中心项目挂牌前期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碧桂园太阳城、恒大城、保利大都会、宝能公馆、城投商务中心等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服务,加快芙蓉新城商会大厦、保利商业综合体项目等签约项目的施工建设,促进新城的加快发展。  

5. 按照计划做好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工作。  

6. 积极配合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7. 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554.83万元,比上年减少708.55万元(减少8.58%),总收入预算减少原因主要是:芙蓉新区部分基本性建设项目资金相应缩减。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4.83万元,增加195.44万元(增加27.55%),其他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50万元,比去年减少904万元(减少11.97%)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收入原因是: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7号文及韶委办法电【2017】81号文精神,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入攻坚环节,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镇、村、组先进工作者予以绩效考核的奖励,体现解决征拆难题工作的阶段性效果。落实、统筹、协调新区规划,完善城市基本配套环境、城市融合互通工程。根据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省、市对新区建设要求,进行新区产业规划、项目资源库、土地资源库、控规、市政绿地、水系等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项目协调先进经验,及时解决项目进展所遇问题,推动加快芙蓉新区项目开发建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554.83万元。比上年减少708.55万元(减少8.58%)总收入预算减少原因主要是:芙蓉新区部分基本性建设项目资金相应缩减。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04.83万元,增加195.44万元(增加27.55%),其他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650万元,减少904万元(减少11.9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增加支出原因是: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7号文及韶委办法电【2017】81号文精神,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入攻坚环节,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镇、村、组先进工作者予以绩效考核的奖励,体现解决征拆难题工作的阶段性效果。落实、统筹、协调新区规划,完善城市基本配套环境、城市融合互通工程。根据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省、市对新区建设要求,进行新区产业规划、项目资源库、土地资源库、控规、市政绿地、水系等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项目协调先进经验,及时解决项目进展所遇问题,推动加快芙蓉新区项目建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65.2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84%。比去年增加10.44万元,增加2.9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补贴增加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纳入到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3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15%。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85万元,增加34.29%,中,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30万元:(1)芙蓉新区项目协调工作经费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万元,原因是新区总规完成后,需进行产业规划编制,外出考察培训学习,以及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的大力开展。主要用途:用于产业规划编制、重点建设项目咨询、策划、概念设计及协调项目进展所遇困难等工作支出。(2)招商信息化建设费用2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5万元,原因是新城“地类情况一张图”系统数据建设,新区建设新形象摄影宣传,图片文本制作等。主要用途:用于招商网站、客商资源库、项目数据库、土地数据库“一张图”编制、新区信息宣传、控规、绿地、水系制作等支出。(3)招商宣传展示费用20万元,与去年相等。主要用途:新区招商制作图版展示、手册、广告、网络新闻媒体、电视、报纸宣传等支出。(4)法律咨询服务费5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5万元,原因是新区总体规划建设中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涉法性事务。主要用途:用于聘请法律事务所,进行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芙蓉新城警务室运行维护、办公场所租赁及委托统计工作经费129.6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0万元,原因是车改后新区警务需向社会购买服务,租赁车辆开展日常必需的治安维稳巡逻。主要用途:用于主要用于新区警务室运转、维护等,管委会办公场所的租赁及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新区统计工作支出。芙蓉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奖励经费10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70万元,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新区总体发展要求,激励各单位个人工作积极性,加快完成新城征地拆迁攻坚任务。主要用途:用于鼓励芙蓉新城征地拆迁、安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奖励,体现解决征拆难题工作的阶段性效果。芙蓉新城土地规划监控18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30万元,原因是经济不断高速发展,物价上涨,征地拆迁进入攻坚环节,为确保土地征拆、项目建设正常运行。主要用途:用于芙蓉新区土地规划监控组工作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3.67万元,比上年减少10.53万元,减少14.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厉行中央节约的精神,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大幅减少以及维修(护)费、办公经费相应缩减。包括办公经费14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福利费0.17万元、日常维修(护)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2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与2017算数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62.50%,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厉行节约的精神,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大幅减少。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增(减)0.00万元,增(减)0.00%,原因是无公务出国(境)事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增(减)0.00万元,增(减)0.00%,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厉行节约的精神,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2017预算数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83.34%,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厉行节约的精神,较大幅度减少日常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4.5万元,增加300%。其中:货物类采购6万元,包括办公用计算机设备及软件4.5万元,办公用A3、A4打印纸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国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计100.07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有:(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51件,共25.17万元,占固定资产25.16%;(2)、办公设备58件,共37.40万元,占固定资产37.38%;(3)、车辆1辆,共16.86万元,占固定资产16.85%;(4)、广播、电视、电影设备2件,共1.08万元,占固定资产1.08%;(5)、家具用具148件,共19.56万元,占固定资产19.55%。其中,2017年变动情况的有:增加办公设备2件,共1.61万元;增加家具用具4件,共1.32万元。2017年度我委没有处置国有资产情况。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芙蓉新城5号路等10条道路、滨江景观带、路网工程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新城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攻坚环节工作;完成新城规划建设及招商引资中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所遇困难的协调和新城产业规划编制的工作;加强新城土地规划监控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管理秩序规范化。共实施5个预算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00万元,支出0.0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补充公开)2018年度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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