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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芙蓉新区管委会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4 00:00:00 来源:芙蓉新区管委会收发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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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办、规划建设局、招商发展局、社会工作局4个副处级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委托行使芙蓉新区规划、建设和发展等职能。1、党政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协调、综合文电、保密、档案、财务、统计、信息、宣传、接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纪检监察和党群等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行政复议和网络问政等工作。2、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新区详规和市政、产业等专项规划的落实;拟订新区项目建设计划,审核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协调新区建设项目的工程立项、报建、招投标、建设管理等;跟踪了解新区建设项目的进度、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组织协调已完工项目的接收和移交工作。3、招商发展局:负责拟订和实施新区开发建设方面的招商合作、投融资及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新区开发建设的资金筹措与平衡;做好新区土地储备、供应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流转等工作;编制新区招商引资计划,组织招商项目策划,推广和宣传招商项目;管理新区招商项目数据库和客商信息档案。4、社会工作局:负责编制新区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计划,协调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协调新区农民社会保障、“村改居”等工作;组织协调农民经济发展用地开发、城市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新区土地征拆涉及的监控和维稳等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收入216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96.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696.23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减少24916.29万元,下降53.46%。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预算支出较大幅度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城市建设支出”项目预算支出安排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降0.00万元,增降0.00%。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降0.00万元,增降0.00%.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降0.00万元,增降0.0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67.86%。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支出216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696.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1万元,下降89.41%。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在岗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下降1.46%;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中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下降86.8%,减幅较大主要表现为物业管理费今年减少支出280万元;三是其他资本性支出下降89.41%,减幅较大主要是今年没有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04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308.3万元(专项),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354.3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454万元、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00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10987.6万元,增长106.47%。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调整预算新增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亿元(用于芙蓉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支出安排。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6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3.02%.增长主要原因:在职在岗人员按工资总额计算的正常晋升额增加。  

    5、其他支出(类)0.7万,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去年决算数减少23.04万元,下降97.06%。下降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的减少,各项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69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42.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032.84万元,增长2119.13%,增长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增加城乡社区支出项目支出(芙蓉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00万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是根据芙蓉新区建设发展进程调减了预算项目城市建设支出项目(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路网工程投资成本及收益项目)。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69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42.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032.84万元,增长2119.13%,增长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增加城乡社区支出项目支出(芙蓉新区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00万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是根据芙蓉新区建设发展进程调减了预算项目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路网工程投资成本及收益项目)。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61.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1.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活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88.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15354.3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专项业务、其他资本性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1.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统发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8万元,完成预算16万的1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借用韶关市发改局小车1辆,主要用于应急通讯工作)。  

与去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2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增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增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58.26%。2017年度“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2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会议安排;(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谈判、工作磋商安排;(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用车和应急通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与芙蓉新区开发建设工作交流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7批次,接待人数共80人,主要是国内各有关招商引资和新区开发建设重点客商等业务工作交流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64.99万元,比年增加27.69万元,增长74.24%,增长主要原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芙蓉新区开发建设进入全面攻坚环节,各方面工作繁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一些比较陈旧的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室等进行规划整改维护维修以及本年度新增了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党建经费)。二是差旅费增加,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芙蓉新区总体规划建设工作的要求,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带领各业务部门赴贵州省贵安新区进行洽谈学习考察,并多批次组织人员到肇庆、云浮、阳江等新区学习考察和到广州华南师大、深圳华为公司、深圳华耀城、湖南株洲等地招商引资洽谈;2017年初按市政府工作精神,我委除原有翁源县扶贫工作点外,另新增乳源县扶贫工作点,并派员长驻。三是日常维修(护)费增加,随着芙蓉新区开发建设业务工作量日益增大,主要的办公设备绘图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都比较陈旧,返修率、维护耗材费用比去年有所增加。四是培训费增加,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我委多批次抽调干部到广州、深圳、贵州遵义党性教育、乳源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信息安全网络、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等有关的培训学习。五是劳务费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我委与韶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办公经费支出14.34万元、印刷费支出0.00万元、邮电费支出0.00万元、差旅费支出9.49万元、会议会支出0.00万元、福利费支出0.00万元、日常维护维修费支出1.74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0.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支出0.9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支出0.00万元、电费支出0.0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支出0.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他费用支出36.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讯、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作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预算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782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部门组织了对芙蓉新城区土地监控费用、芙蓉新城警务室和办公场所租赁及统计工作经费、芙蓉园物业服务管理费、芙蓉新城滨江景观带项目、芙蓉新城5号路等10条道路建设项目、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路网工程投资成本及收益、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7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决算中增加了芙蓉新城区土地监控费用、芙蓉新城警务室和办公场所租赁及统计工作经费、芙蓉园物业服务管理费、芙蓉新城滨江景观带项目、芙蓉新城5号路等10条道路建设项目、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路网工程投资成本及收益、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7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的评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具体见附表2和附表3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_2017部门决算公开.xls    
         2_(7个项目)2017绩效自评报告.xls 
         3_2017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doc            
     

                                                   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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