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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21:00:40 来源:城乡规划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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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标准、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研究的技术性工作;负责编制城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承担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等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总工室、人力资源办、规划一所、规划二所、市政所、建筑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事业编制38人。其中:在编人数35人,退休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设计,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研究的技术性工作,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66.21万元,比上年减759.27万元,减幅46.71%,主要原因:一是规划市场竞争较大于往年,二是减少了部分市政工程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544.3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241.9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66.21元,比上年减759.27万元,减幅46.7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业务量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安排支出544.3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241.9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0万元,增幅0%,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我院为公益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此类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此类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与去年保持一致。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是1644.89万元,分布构成按种类分:流动资产1412.54万元,固定资产231.85万元(其中: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153.5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按明细分:包括房屋一处,净值为9.90万元,较2016年均无变化,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与上年保持一致;通用设备为160.75万元,图书档案为2.5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为58.64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城乡规划编制和研究的技术性工作,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实施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原因是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的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预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