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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8 21:11:36 来源:城乡规划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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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综合管理部、业务技术部两个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城建档案馆是经省人社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市城建档案馆主要工作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行政区域城乡建设档案工作;2、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制定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接收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纸质、电子、声像等技术档案,收集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服务;3、负责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历史原貌、工程概况、建设过程、竣工新貌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声像档案记录、归档;4、负责收集、保管、利用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5、负责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6、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以及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档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培训;7、承办市城乡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度总收入40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1.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4.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6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一是人均公用经费每人上调0.5万元;二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三是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馆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馆没有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馆没有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37.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万元,增加38.37%。主要原因:今年项目经费增加10万元,增加的经费全部由上缴非税款反拨款来补充。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度总支出401.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1.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98万元,全部用于公务交通补贴、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94万元,增加5606.10%,主要原因是去年1.64万元用于第四季度公务交通补贴,今年92.98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全年的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全年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人员退休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53万元,减少8.51%,主要原因是去年有一名退休人员于12月离世,少发放一人的工资。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支出213.24万元,主要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57万元,增加8.98%, 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项目经费,二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以及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的发放。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支出13.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加18.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调增。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7.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13万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以及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的发放;二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馆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增长率0%;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需求,严格落实;其他收入0.79万元,比年初预算书增加0.7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基本户产生的利息。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13万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以及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的发放;二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馆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支出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需求,严格落实。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支出92.98万元,全部用于公务交通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80.99万元,全部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工资、补贴);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支出213.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13.87万元,全部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预算0万元(因上级部门临时发文,不在预算范围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3.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1万元,增长260.3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68万元(去年决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73万元,增长5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主管部门临时发文需要我馆负责人赴美国进行考察学习,因为因公出国(境)费临时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需要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费用,杜绝不属于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68万元,占56.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占41.31%;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2.6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95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的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汕头和佛山档案馆来我馆交流的接待。2016年,我馆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次,接待人数共16人,主要用于接待外市单位来馆调研学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7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万元,增长79.53%。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房屋修缮费、精准扶贫费、公务交通补贴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系统软、硬件更新运行费及消防、安保监控系统运行费;线路及库房供电线路改造;创建韶城建设及面貌航拍影像档案;档案整理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支出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系统软、硬件更新运行费及消防、安保监控系统运行费;线路及库房供电线路改造;创建韶城建设及面貌航拍影像档案;档案整理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无,原因是我馆在部门决算中未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所以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无,原因是我馆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本馆没有开展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度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