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5年度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3 18:10:06 来源:城乡规划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3个正股级机构:综合部、规划展示部、规划信息部。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是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城乡规划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城乡规划信息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应用;开展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展示服务和管理。

    第二部分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上表格数据见附件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76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89万元,经营收入632.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9.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54万元,增长25.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较2014年增加了5人,二是工资改革上调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财政无该项经费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财政无该项经费拨款。
    4.经营收入632.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2.2万元,增长294.02%。主要原因:一是业务量增加,二是中心发展趋向稳定。
    5.其他收入0.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72.73%。主要原因:经营收入增加,利息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587.50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9万元,经营支出45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决算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差额拨款该项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决算支出58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3万元,经营支出457.61万元。 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差额拨款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0.58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经营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差额拨款该项经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年末增人增资追加的人员经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0.61 %;主要原因是年末增人增资追加的人员经费。
    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 125.9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展示馆日常水电及运维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为在编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去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保持与上年一致。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保持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吴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保持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保持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展示馆日常公务接待和日常调研、办公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需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现场勘查、调研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无,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单项项目金额达50万元(含50万元)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无金额达50万元单项项目,所以无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原因是我部门无决算绩效自评,所以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原因是我部门无决算绩效自评,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项目或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以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原因是我部门无决算绩效自评,所以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韶关市规划信息中心决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