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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3 18:10:06 来源:城乡规划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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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能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组织研究和编制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审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以及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等工作。新增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曲江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山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职能。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综合审批科、规划监察科、村镇规划管理科、技术法规科8个职能科室。派出机构2个(市城乡规划局浈江、武江分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现有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46人。
    (三)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韶关市“规合一”;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韶关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韶关市老虎岩城市公园规划设计;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韶关市林桥坑湿地公园规划设计;韶关市“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展示和管理平台建设(第一期);韶关市西堤北路至环园路及东河路立面整治项目(1);市四套班子合署办公场所规划(1);韶关市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化大行动计划(1);环丹霞山周边地区(第一批)控制性规划;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经费;韶关市特色小镇及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日常办公经费、专职顾问及城市规划法律顾问经费等规划项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891.01万元,比上年增加6141.49万元,增幅351.03%。主要原因是承担的职责任务增加(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以及曲江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等职能已调整转移至我局。同时,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也已划至我局负责),且由于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职责于2016年年中转移到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已于2016年启动,但项目经费未纳入我局2016年预算。造成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91.0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891.01万元,比上年增加6141.49万元,增加351.03%,主要原因是承担的职责任务增加(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以及曲江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等职能已调整转移至我局。同时,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也已划至我局负责),且由于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职责于2016年年中转移到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已于2016年启动,但项目经费未纳入我局2016年预算。造成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891.0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81.0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1.16%,比上年增加131.49万元,增幅17.54%,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2.7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01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8.84%,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加6010万元,增幅601%,原因是承担的职责任务增加(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以及曲江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等职能已调整转移至我局。同时,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也已划至我局负责),且由于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职责于2016年年中转移到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已于2016年启动,但项目经费未纳入我局2016年预算。造成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中:001项目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390万元(主要是通过对各片区控规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整合,形成城市控规全覆盖);002项目韶关市“规合一”50万元(主要是构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统一的空间规划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003项目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50万元(主要是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004项目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80万元(主要是挖掘韶关山水资源特色,策划各项户外运动活动,打造一批重点基地,提出实施建议,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005项目韶关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310万元(主要是通过科学规划,整合镇、村旅游资源,完善旅游配套,打造旅游特色产品,增强我市旅游竞争力);006项目韶关市老虎岩城市公园规划设计65万元(主要是对老虎岩城市公园与沙湖公园进行项目区位、现状概况等研究,确立公园景观结构与定位,功能分区。梳理老虎岩城市公园与沙湖公园的连接关系,对沙湖公园进行优化设计,保持公园整体风貌);007项目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190万元(主要是针对芙蓉山森林公园项目区位、城市印象、景观风貌、公园边界情况、道路交通情况、公共开敞空间、可达性、水资源保护等。完善森林公园内外交通体系及入口选址,合理进行功能分区,梳理串联公共开敞空间,保持公园整体的风貌协调及连贯性);008项目韶关市林桥坑湿地公园规划设计20万元(主要是对林桥坑湿地公园进行区位与现状调研分析,综合考虑公园与周边环境关系,明确公园规划理念、规划原则和功能定位);009项目韶关市“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展示和管理平台建设(第一期)310万元(主要是建立一个“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展示和管理平台,重点落实部门间共同认可并协同管控的“刚性限制边界”、“弹性发展边界”,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010项目韶关市西堤北路至环园路及东河路立面整治项目(1)70万元(主要是研究西堤北路至环园路及东河路立面景观整治项目的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色彩控制和整治设计风格,制作实施性强且兼顾城市特色的沿街立面整治方案,作为街道改造设计的依据);011项目市四套班子合署办公场所规划(1)30万元(主要是研究市委、市政府使用功能调整项目的现状特点,结合上层规划的要求,制作实施性强且兼顾使用便捷的行政楼功能调整方案,作为行政楼改造设计的依据);012项目韶关市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化大行动计划(1)140万元(主要是结合我市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缓解洪涝问题;开展城市绿化大行动,指导韶城绿化的实施和建设,促进韶城绿化建设,提升城市形象);013项目环丹霞山周边地区(第一批)控制性规划225万元(主要是制定环丹霞山周边地区控制和保护要求,规范当地开发和建设,促进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014项目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经费3000万元(主要是完成市政项目规划方案编制以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五大任务,科学布局、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城市单中心格局,实现城市“双核驱动”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推动城市提升);015项目韶关市特色小镇及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00万元(主要是为我市特色小镇建设提供指引,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整合镇、村旅游资源,完善旅游配套,打造旅游特色产品,为我市旅游名镇、名村发展提供依据);016项目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日常办公经费、专职顾问及城市规划法律顾问经费80万元(主要是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日常办公设备采购维护、会议组织及文件图纸印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专职专家顾问的咨询,指导编制规划设计规范、导则和指引。通过法律咨询,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9.76万元,比上年增14.05万元,增幅14.67%,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76万元、日常维修费4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2.7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费用34.2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40%。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费用。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7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8.24万元,增幅182.30%,其中:货物类采购12.76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327.45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90万元;通用设备268.82万元;专用设备0.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3.79万元。 2016年末新增固定资产70.96万元(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办公电脑、投影仪、办公家具、规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等70.96万元;二是公车改革处置车辆3台65.70万元;三是报废一批办公家具2.0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韶关市“规合一”;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韶关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韶关市老虎岩城市公园规划设计;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韶关市林桥坑湿地公园规划设计;韶关市“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展示和管理平台建设(第一期);韶关市西堤北路至环园路及东河路立面整治项目(1);市四套班子合署办公场所规划(1);韶关市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化大行动计划(1);环丹霞山周边地区(第一批)控制性规划;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经费;韶关市特色小镇及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日常办公经费、专职顾问及城市规划法律顾问经费等规划项目等16项工作,实施16个规划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原因是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的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具体表格数据内容见附件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2017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