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对市区申请人(家庭)入户调查,现将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告。如对以下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信函或致电韶关市房地产管理所。举报电话:8894813
韶关市房地产管理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