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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决算公开

时间:2016-07-05 00:00:00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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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韶关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2015年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 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 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班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

  7. 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实施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8.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 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1.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12.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9名,编制人数共4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1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2015年度实有人数:在职人员40人,离退人员2人,其他人员5人。

(三)2015年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工作情况和效果。

2.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及安全治理工作情况

3. 按照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情况。

4. 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化工园区安全基础建设。

5. 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工作情况。

6. 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确保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并得到逐步加强;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交通工具和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建设标准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

7. 进一步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到年底争取完成:(1)生产企业换证18家;(2)经营企业换证90家;(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换证7家;(4)安全条件审查45家;(5)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40家;(6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30家;(7 竣工验收审查及核查30家。

8. 编制化工安全发展规划。

9. 编制韶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10. 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金等行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11. 聘请专家或技术机构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等行业危险程度分级划分。

12.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13. 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工作措施和效果;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的情况。

1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15. 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承担市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1035.79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035.79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1043.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3.1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593.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04万元;其他资本支出100.38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449.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1%。其中:

12015年安委办正常经费项目资金2.73万元。主要内容是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

22015年非煤矿山监管项目资金18.98万,主要用于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项目。

3、全市安全生产奖励及编制项目资金总额为117.13万元,主要用于:编制《韶关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专项费用为19.15万元;编制《韶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专项费用为13.1万元;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项目费用52.96万元;矿山救援基地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8.85万元 ;全市安全生产特殊岗位补贴3.07万元。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项目资金17.6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有: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专家费、会议费、其他费。其中:培训费为1.51万元,差旅费2.1万元,交通费4.83万元,专家费8.45万元、会议费0.25万元、其他费0.5万元。

52015年工贸行业监管项目资金6.13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和重点领域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其中:差旅费0.79万元,交通费1.73万元,专家费3.61万元。

6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项目资金18.85万元,主要内容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其中:差旅费0.51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印刷费3.49万元、咨询费7.4万元、专家费0.16万元、会议费0.74万元、其他费用3.55万元。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资金21.66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应急培训经费4.27万元;应急救援演练经费(非煤矿山、危化演练)13.41万元;安全生产应急检查交通费1.1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费1.37万元;设备购置1.5万元。

8、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及业务培训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事故查处办案、执法业务培训、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聘请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1.37万元,其中:差旅费2.24万元、交通费1.41万元、培训费12.40万元、专家费0.27万元、设备购置费4.73万元、其他费用0.32万元。

9、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项目资金53.48万元。其中:差旅费1.8万元、交通费1.26万元,培训费:7.5万元、印制费:3万元、专家费0.56万元、会议:1.32万元、设备购置费:35.84万元、其他费用2.2万元。

102015省安全生产专项韶关市矿山救护训练补贴经费10.07万元。

112013年省标准化建设专项项目资金11.17万元;省尾矿库治理专项项目资金6.72万元;省职业病防治专项项目资金7.25万元。

122014年省水泥、陶瓷等企业粉尘防控专项项目资金20万元;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项目资金30万元;省标准化建设专项项目资金13.74万元。

13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项目资金13.53万元;省化工安全风险评价及隐患排查专项项目资金49.14万元;省工贸安全风险评价及隐患排查专项项目资金10.1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0.4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2%,减少的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费用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9.07 万元,其中:公务车保有量 6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07万元,平均每辆4.8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1.3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接待省检查组联合检查的接待用餐和各业务科室节前检查路途远发生的检查工作用餐。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