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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 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0 00:00:00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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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韶关市 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3个股室,救护股、宣教股、综合股。人员构成情况:实有人数56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聘用人员40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是主管矿山救护和安全生产宣教教育工作的职能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矿山应急救援任务,矿山应急救援人才、技术、装备储备和救援人员培训与演习训练,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有关职业安全设施、设备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检验工作,提供安全生产咨询和服务。
 
第二部分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10月由公益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1296.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69.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9.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1.29万元,增长164.36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56.98万元,增长419.28%,增加原因:2016年10月我单位由公益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从10月开始财政差额补助,且2017年在编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调增等;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54.45万元,增长134.35%,上年项目经费结转至今年继续使用。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无此项目业务发生。
3.事业收入0 万元,无此项目业务发生。
4.经营收入 809.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93万元,增长2.92 %。主要原因:救援服务业务、培训业务较上年有所增长。
5.其他收入 0万元,无此项目业务发生。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1296.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27.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1 万元,主要用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9 万元,增长4086.36%,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我单位由公益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从10月开始财政差额补助。
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支出291.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工资福利支出61.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增长427.69%, 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我单位由公益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从10月开始财政差额补助 ;2.项目支出决算230.38万元,其中:001项目: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项目18.60万元(主要用途: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002项目:2016年度韶关市矿山救护队专项补助项目71.63万元(主要用途:2016年度韶关市矿山救护队专项补助);003项目:韶关市矿山救援基地建设项目97.78万元(主要用途:韶关市矿山救援基地建设);004项目:2017年度韶关市矿山救护队专项补助24.84万元(主要用途:2017年度韶关市矿山救护队专项补助);005项目: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集训项目17.53万元(主要用途: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集训项目),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3 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 ,部分项目已结转,项目有所减少。
3 经营支出726.18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有1.人员经费422.71万元;2.税费24.41万元;3.应急演练费112.23万元;其他办公经费166.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0.03 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项目费用减少,在编人员工资部分由财政差额补助。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9.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9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55 万元,增长19.95 %;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业务发生。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3.4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业务发生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出(项)决算支出9.20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决算支出274.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1.工资福利支出61.37万元;2.项目支出决算212.86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 下降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 下降0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 下降0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7 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主要无此业务支出。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目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矿山救护车4辆、应急救援指挥车2辆、应急用随车吊1辆、宣教培训用车2辆、用于日常预防性安全检查皮卡2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单位是公益二类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017年韶关市矿山救护队(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