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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南雄市“11•18”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21-11-23 14:34: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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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9时36分许,你市湖口镇里和村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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